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所有人员在食堂就餐一律不得用现金结账或手机支付。自2017年6月6日起,一、二楼食堂小票机停止使用,一律实行校园卡刷卡就餐。校园卡丢失的在补办期间,可以到充值中心办理临时卡(不记名不挂失),临时卡即办即用,使用期限为一个月,押金为30元,随时可以还卡退押金。
学校将采用监控查看、学生和教师暗访、餐饮公司监管等方式严查,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发现任何人包括本人使用现金或手机支付的,举报一次(须照片或其它佐证资料)奖励200元,对收售窗口罚款500元,同一窗口经举报两次查实的罚款1000元,超过两次举报的,责令退出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