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资产管理,维护其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我院快速发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的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图书、床铺等)也按固定资产管理。
(2)设施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 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模型、投影设备、计算机等;
(5) 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音响设备、照相器材等;
(9)办公用品:空调、油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机、保险柜等;
3、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
二、资产的日常管理
学校资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日常管理的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体系。
1、建立组织管理体系,设置资产管理机构,统筹全院的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小组由总务处、计财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学工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学院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分管院长对全院的资产负总责,实行统—领导、分级管理。总务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资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管理、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制度。
2、专管:指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各部门资产的兼职管理员。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3、建立考核体系,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由分管院长、总务主任介绍资产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要求,每学年对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进行一次验收、评比,纳入评先评优考核体系。
4、 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分类账由计财处负责登记,实物明细账、卡由总务处负责建立、登记。每年终了,资产管理员要与计财处核对账目,确保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1)对经常使用的设备,实行一卡一物制,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填写资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份由部门管理员留存,一份交资产使用人留存,人员变动时作为销号、移交凭据。
(2)凡临时使用的资产,可作为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管理员要及时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3)凡教职工调动工作时。人事处必须见到总务处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时,方可办理调出手续,不允许国家财产随便流失。
(4)赔偿制度:如果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资产时,管理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保卫处、总务处上报,经评估后,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分清责任,根据资产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部门资产实行分类、台账式管理,层层分类,责任到人。
1、各部门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的资产,实行处室主任负责制。由总务处统一清理造册,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处室自留一份,总务处留一份,每年年末,由学院资产清理小组清理核对、造册,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办公室人员调动或调整时,办公设施由总务处统一调度,不得随意搬动。
2、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资产经清理造册后,交由本室责任人签字,一式两份,责任人自留一份,总务处留一份,损坏或遗失的酌情赔偿。
3、学生公寓内资产管理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责任制,包干到公寓管理员,落实到使用者。由总务处在开学时一次性配备到位,由公寓管理员签字后,一式两份,公寓管理员留一份,总务处留一份,期末清点,对有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加倍处罚。公寓内的自用财产包括:床铺、行礼柜、椅子,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期限为3年,不得任意变换,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宿舍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负责。公寓内的共有财产包括:寝室中的门、窗、玻璃、毛巾架、电器开关,洗脸盆、便池、电灯、网线由寝室人员包干。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公寓管理员和宿舍各室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赔偿。
4、班级财产管理实行系部统管,班主任负责制。各班的公物均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与系部负责人、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各班清洁卫生用具也实行学年包干使用制度。每学年初建账,学年末结算。班级财产管理内容:课桌、凳、讲台、电教器材; 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等; 黑板;电灯、电扇、开关、插座。属于正常消耗的,班主任应及时向系部反映,由系部按程序向总务处申报,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的则由损坏人赔偿。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新增固定资产必须经过验收、编号、入账、建卡,方能使用。
1、房屋及建筑物要按工程合同和施工图纸要求,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新建房屋的设计、施工全部图纸以及水、电、天然气等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等,在交付使用后,应移交院办公室进行统一保管,使用单位可以节阅或复印。
3、新增技术含量高、技术复杂的仪器设备的原始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移交院办公室统一保管,使用单位可以节阅或复印。
四、资产的维修、清理和报废
(1)经常性维修,由各处室根据损坏的部位、情况,填写维修申报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安排维修,维修完成后,各处室是要签字验收。对于专用教学设备、机器等设备的维修,由教务处负责聘请专业人员维修。对于易损的消耗件,总务处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储备,以便随时更换。
(2)对工程维修量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主。
(3)机动车辆的维修由办公室安排在政府采购确定的维修点进行,不准随意变换维修点。
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可以实行定期清理,也可以实行部分清理。由于资产清理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多,一般应安排在年末决算前进行,也可以分学年进行。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处、计财处、监察审计处及相关系部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对全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见物对帐,按帐清物。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账。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昂贵,没有修理价值的资产;
申请报废的程序:由使用部门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总务处汇总后,出具书面报告,报分管院长审批,数额较大的,还需上报院办公会议通过,院长签字后,成立资产评估小组,对报废资产进行残值评估,同时提交计财处,由计财处向市教育局、市资产管理中心报批,待批准后,方可处理,同时调整账目。未批准前,不得自行处理。
五、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价值低,品种较多,往往容易忽视管理工作。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心中有数。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目,有盘点制度,严格登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如有下列行为的,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管理人员不落实或人员变更不认真履行交接手续,造成管理会乱。
3、擅自转让、处置、拆毁资产或未经批准将资产用于经营投资;
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资产或侵害学院利益的;